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
——致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们:
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,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,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,事关进行伟大斗争、建设伟大工程,推进伟大事业、实现伟大梦想。2018年1月,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年1月开始,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三年。
按照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,根据“有黑扫黑、无黑除恶、无恶治乱”的原则,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、最安全的地方,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,特向家长发出如下倡议:
请积极举报隐藏在我们身边的黑恶犯罪,尤其是以下16类黑恶犯罪:
1.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 的黑恶势力;
2.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3.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以及在脱贫攻坚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;
4.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5.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的黑恶势力;
6.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黑恶 势力;
7.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8.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9.插手民间纠纷、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
10.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;
11.组织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、滋 扰的黑恶势力;
12.利用宗族活动、宗教场所进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;
13.在重大项目建设中为谋取利益阻挠施工、煽动闹事的黑恶势 力;
14.长期盘踞在城乡结合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15.在KTV、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16.在土地租赁、征地拆迁、项目建设前期及过程中,强占集体 土地,组织群众抢建、抢栽,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及建设资金的黑恶势力。
请积极举报涉嫌侵害校园黑恶犯罪案(事)件,尤其是以下10类黑恶犯罪:
1.侵占学校公用财产,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、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;
2.对学生进行恐吓、侮辱、欺凌的黑恶势力;
3.青少年学生被黑恶势力教唆、利用;
4.以暴力手段干扰、阻挠学校建设、校园周边安全整治、强制租 赁学校房产、校地校舍的黑恶势力;
5.为在校园周边摆摊、设点、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充当 “保护 伞”的黑恶势力;
6.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黑恶势 力;
7.进行“校园贷”“套路贷”及电信诈骗的黑恶势力;
8.校园周边的“黄、毒、赌”的黑恶势力;
9.组织或雇用学生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的黑恶势力;
10.其他方面涉教、涉校、涉生的黑恶势力。
对于举报,我们将严格保密。欢迎各位家长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 力违法犯罪线索,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。
举报电话:0799-6792071、0799-7080086
举报邮箱:865273201@qq.com
举报地址: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
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扫黑办